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“年产40 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”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一、项目名称及概要

1)项目名称:年产40 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)项目性质:扩建

3)建设地点: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A

4)建设内容及产品规模:1、项目计划投资65 亿元,在现有年产12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旁选址扩建年产40 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。项目分两期建设,一期计划投资35 亿元,占地约152 亩,扩建LFP 生产车间69174.83 平米,建设废水处理站、110kV 变电站(自用)、雨水收集池等配套设备,新购置研磨系统性设备,改良型干燥系统设备,保护烧结系统设备,双塔节能型制氮设备,全自动包装线等设备;二期计划投资30 亿元,拟占地170 亩,修建生产车间及配套建设公辅设施,购置高效研磨系统性设备,改良型干燥系统设备,节能型保护烧结设备,气流破碎系统性设备,全自动包装设备等设备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李工

联系电话:13882284607

邮箱:/

通讯地址: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 A 

环评单位: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刘工

联系电话:19013134847

邮箱:1060536135@qq.com

通讯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高灯北街69号裴城春天第三栋718
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项目所在地厂界2.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。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公示期间,公众可向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通过电话、传真、信件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,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。(2026310-2026323日)

公示时间:2026年03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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